技术文章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技术文章 >食药监总局发文,GMP、GSP认证正式取消!

食药监总局发文,GMP、GSP认证正式取消!

更新时间:2017-10-26   点击次数:1560次

10月23日,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>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。明确提出,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(第十条、第十六条),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。

与此同时,总局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修正案草案花脸稿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办法里,关于GMP、GSP认证的事项已被划除掉。

 

 这意味着,之前所报道的GMP、GSP认证将全面取消成为事实。也意味着,更严格、周期更长的监管来临。

  取消GMP、GSP认证并不是全面放开监管权力,而是将认证内容变成基本、低要求的配置,改变企业以应对检查、认证、检验、监管为核心完成认证的行为方式,大限度监管企业日常工作规范。

  




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633号